
作品声明:个人观点、仅供参考
汉桓帝应该算一个。
虽然在诸葛亮的眼里,他是‘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’的昏君。但是他在位期间,确实做过一个极其英明的决定!
这个决定,叫做‘三互法’。
放到后世,这个办法叫做‘任职回避制度’。
按照汉桓帝的规定,如果你要做太守,那么你就不能在你的家乡做官。你老婆家的亲戚,也不能在你的家乡做官。
如果你去了你同事的家乡做官,那么你的这个同事,同时期也就不能去你的家乡做官。
展开剩余79%这个办法,极大的避免了官员结党营私,遏制了地方豪强在本地的发展。以至于从汉桓帝创造出这个办法之后,后世很多朝代,都在延续这个办法,直接延续了近两千年。
在汉朝的时候,因为察举制的出现,很多汉朝官员开始有了一个权力,那就是举荐人才。
最开始的时候,这些官员在举荐人才的时候,或许还会尽量本着公平的原则。但是后来,大家逐渐发现:这套制度,存在一个明显的作弊漏洞。那就是官员之间,可以相互举荐对方的亲人。
这个漏洞出现之后,不管汉朝人想了多少办法,始终都没法补上。这就导致一个汉朝高官的孩子,远比平民百姓的孩子,更容易做官。
手里有了权,再申请回家乡做官,成为家乡的县令、太守。这样一来,这个靠家族关系上位的汉朝官员,接下来就能反哺他的家族。在他的庇护下,他的家族能够在家乡迅速兼并土地。
而有了土地之后,这个家族就能依托土地,招募佃农,左右当地的经济。以后不管换成谁做县令,只要想让当地稳定,就必须得安抚和依靠他们家。同样,以后再举荐人才的时候,也得从他们的家族挑选人才。
于是,到了东汉中后期,一大堆的地方世家豪强,就开始纷纷出现了。他们不但在各自的家乡州郡,拥有极大的话语权,连当地的县令和太守都管不了。甚至于到了黄巾起义之后,他们还能利用自己的组织能力,轻易招募军队。
而像汝南袁氏这种家族,号称四世三公!他们家连着四代人,都有人位列三公,成为国家的最高决策者。这样的家族,在汝南几乎就是土皇帝。如果有官员去汝南做太守,不光不敢管袁家,还得为了自己的仕途,给袁家说好话。
这可就太可怕了。
而汉桓帝在位的时候,他就注意到了这种情况。
试想一下,如果由袁家人做汝南太守,汝南郡的耕地,又有一大部分都属于袁家。这样的袁家,和藩王有什么区别?
思来想去之后,汉桓帝最后就想出了这个三互法。
按照这套制度,首先,袁家人自己不能在汝南郡做太守和县令。其次,袁家的姻亲,不能在汝南郡做太守和县令。比如说,袁家的女儿嫁给弘农杨氏的儿子,那么杨家的儿子和他家的人,就都不能在汝南做官。
另外,官员之间,不能相互到对方家乡去做官。比如说袁家和杨家,不能同时去对方的家乡做太守。如果袁家做弘农太守的时候,杨家人如果在汝南做太守,双方就有相互照顾对方家族的嫌疑。所以,如果袁家人在弘农做太守,杨家人就绝对不能在汝南做太守。
这就是汉朝的三互法。
虽然汉桓帝最后也没能救得了汉朝,而且他提出三互法,更多还是为了自己的统治需求。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,这个办法,确实给后世开了一个好头。
这个办法,虽然不能从根本上,遏制那些世家豪强的出现。但是至少,可以从一定程度上,防止官员结党营私。
所以,后来所有的封建王朝,只要遇到类似问题,几乎都会抄汉桓帝的这个办法了。
不管汉桓帝算不算是昏君,但至少,他提出的这个办法,确实还是挺英明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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